各市科协、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为广大青少年搭建资源共享、展示交流和互动协作的科学教育活动平台,推动全区青少年科学素质全面提升,自治区科协、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以下简称青少年科学荟)。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
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成立市级青少年科学荟活动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在市科协),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本区域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宣传发动,组织申报
各市及相关单位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认真做好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市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在全国科普日活动网络平台(www.kepuri.cn)发布相关活动,同时,请各市青少年科学荟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于9月30日前将举办单位填报的《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申报表》(附件2)汇总后与《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022年底前已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过账号的用户,在全国科普日网站点击“发布活动”后,可以用原账号登录,随后进行活动填报。2022年底前没有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过账号的用户,在全国科普日网站点击“发布活动”后,须通过智慧科协首页(https://kx-base.cast.org.cn/)注册后登录方可进行活动填报。建议使用手机号进行注册。活动需在举办前7日以上在平台发布活动。
三、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各市及相关单位请结合各市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统筹科普项目资源,开展青少年科学荟全区联动活动。认真组织当地中小-公海(首页)网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乡村-公海(首页)网站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场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等广泛开展线上或线下青少年科技(科普)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活动当中,形成全区联动共建、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请各相关单位集智协同,形成育人合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大力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脱贫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科普)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加大组织脱贫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公海(首页)网站师生参加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的力度,为当地青少年参加科技(科普)活动提供更多机会。
四、总结考核,评比表彰
各活动举办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0日内,在全国科普日活动管理平台补充完善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信息,填报活动总结,并同步报各市青少年科学荟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统一汇总后发送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荟组委会指定邮箱。
各市青少年科学荟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于10月10日前将本市青少年科学荟活动总结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2月,自治区科协将评比表彰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特色活动。
五、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管理及活动开展,参加活动单位可添加QQ工作群:533761049。
联 系 人:曾小科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2811450
电子邮箱:qsxmk2007@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601室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方案
2.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申报表
3.2023年广西青少年科学荟活动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学技术协会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